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 > 综合 > 国家药监局:射频治疗仪、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不得生产、进口和销售 正文

国家药监局:射频治疗仪、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不得生产、进口和销售

时间:2024-11-25 22:13:50 来源:网络整理 编辑:综合

核心提示

记者从国家药监局获悉,自2024年4月1日起,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、经营许可(备案)的企业,不得从事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。在2022年3月,国家药监局发布《关于调整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〉部分内容的公告》(求热血江湖sf